近年来,随着商标品牌战略的深入实施及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量持续增长,连续多年稳居世界首位。然而,少数申请人的商标注册行为明显超出正常经营需要,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扰乱了商标注册管理秩序,造成了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国家知识产权局一直高度重视商标恶意注册问题,在商标注册审查和审理阶段采取有效措施,突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导向,将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关口前移,注重健全机制、源头治理,形成严厉打击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行为的长效机制。2018年至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累计驳回恶意抢注和囤积商标注册申请逾15万件,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开展创新和自觉抵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营造了良好环境。
立法定规 有的放矢
2019年4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商标法的修改决定,规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是此次修改的重点内容之一,其中增加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规定,明确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存在恶意注册行为的不得接受委托,并对申请人、商标代理机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恶意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行为规定了处罚措施。
此次商标法修改,将规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贯穿于整个商标申请注册和保护程序,在责任主体方面包括了申请人、权利人及商标代理机构,为规制恶意商标申请注册行为提供了直接、明确的上位法依据。
为了配合商标法此次修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了《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落实修改后的商标法及《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将打击关口前移并实现全流程覆盖,综合采取商标审查、管理流程内规制手段与信用记录和代理管理等流程外措施,形成严厉打击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行为的长效机制。
精准施策 常抓不懈
在商标审查环节,国家知识产权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效率。商标审查部门利用信息化手段监测商标恶意注册行为,通过对审查数据的智慧化分析,设置商标审查指引词库,综合人工判断,在审查中准确识别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并进行归类,作为对在后案件行为人主观恶意判断的参考。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一些企业和自然人将与疫情相关文字作为商标进行抢注,一些商标代理机构违背社会良知为其提供服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愤慨。国家知识产权局迅速响应,依法快速驳回328件涉及疫情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并对参与相关代理业务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摸排,转交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核查及进行约谈、整改和处理。
“清澈的爱,只为中国”是戍边烈士陈祥榕生前写下的战斗口号,在今年2月19日中央军委为陈祥榕追记一等功之后,第二天“清澈的爱”就被个别企业和自然人作为商标提交注册申请,图谋不当利益。对于此类借国人尊崇英烈朴素而热烈的情感谋求利益的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拳出击,3月15日发布关于依法驳回“清澈的爱”等17件商标注册申请的通告。
今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方案》,部署进一步加大对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线索摸排、精准打击、部门联动、综合施策与宣传教育,并将开展专项行动同日常授权确权、商标监管、“双随机”抽查有机结合,形成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高压态势。
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不断强化政策引导和全面监管,推动完善相关商标法律制度,加大对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遏制和处罚力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例,促进中国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