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搬家之时,我们看着打包好的大箱小箱、重量甚至超过自己的家具家电,常常会踌躇不前,感叹力有不逮,因此不少人通过搬家公司来解决这一难题。然而,面对着服务平台上的众多搬家公司,到底哪个搬家公司更靠谱,不禁又让大家犯了难。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一起涉嫌恶意攀附“兄弟搬家”知名度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认为上诉人兄弟平安(北京)搬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兄弟平安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故意使用与“兄弟搬家”相同或相似的企业字号和注册商标,判决驳回了兄弟平安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法院所作兄弟平安公司应停止使用该企业名称,并赔偿经济损失等共计10万余元的判决。
搬家公司“撞脸”
北京兄弟搬家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兄弟搬家公司)成立于1993年3月22日,原登记名称为“北京市丰台兄弟搬家服务有限公司”,2008年1月18日,经核准变更为现名称,经营范围包括装卸服务、设备起重服务、包装服务(不含危险品包装)、仓储服务、普通货运等。2015年8月28日,兄弟搬家公司经核准取得了第11794793号“兄弟搬家”注册商标专用权(下称涉案商标),核定使用服务类别为第39类的搬运、卸货、货物递送等,涉案商标现合法有效。
兄弟平安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28日,经营范围为普通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仅限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车辆)、装卸服务、货运代理等。据了解,兄弟平安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取得第31143073号“兄弟平安搬家”文字及图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服务类别同样为第39类的搬运、卸货、货物递送等。但是,2020年12月1日,第31143073号“兄弟平安搬家”文字及图商标因与涉案商标相似,易引起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宣告无效,该裁定现已生效。
兄弟搬家公司通过同城网站的本地服务页面对“兄弟搬家”进行搜索,结果显示为“兄弟搬家|支持居民搬家、家具搬运、厂房搬迁等服务|提供货车|全市连锁、随约随到”的链接,点击进入链接后显示店铺经营者为兄弟平安公司。基于此,其认为兄弟平安公司在网站链接标题中使用“兄弟搬家”字样,既涉嫌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又涉嫌构成擅自使用他人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将兄弟平安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下称朝阳法院),要求对方立即停止涉案侵权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等共计10万余元。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兄弟搬家公司持有的涉案商标专用权依法应受保护,兄弟平安公司在同城网站的相关链接标题中突出使用“兄弟搬家”字样,能够起到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属于商标性使用,构成了商标侵权。另外,兄弟平安公司作为与兄弟搬家公司同地区经营相同或近似业务的同业竞争者,理应知晓兄弟搬家公司在行业中的知名度,但仍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兄弟”及“搬家”字样,足以使得相关消费者产生混淆或误认,具有攀附他人商誉的故意,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一审法院全额支持了兄弟搬家公司所主张的赔偿金额。
兄弟平安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由此判决驳回了兄弟平安公司的上诉请求。
推动公平竞争
一直以来,类似于该案中兄弟平安公司在其同城网站的同类服务中使用与他人相似或相同的商标、字号的行为屡禁不止,那么,此类行为可能会侵犯相关权利人何种权益呢?
法院认为,兄弟平安公司未经商标注册人兄弟搬家公司的许可,在同城网站的相关链接标题中,突出使用“兄弟搬家”字样,是在与涉案商标被核准的相同服务类型上使用与之相同的商标,容易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同时,兄弟搬家公司的企业字号“兄弟搬家”因长期大量使用,已经在搬运、运送家具等领域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具有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兄弟搬家”字号已经构成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兄弟平安公司在商业活动中突出使用“兄弟搬家”字样,容易引人误认为其与兄弟搬家公司存在特定联系,构成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该案中,法院判决兄弟平安公司应停止使用该企业名称,而该公司则认为其企业名称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核准获得使用,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对此,法院指出,企业名称登记虽具有形式上的合法性,但不意味着实质上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或商标侵权。根据在案证据显示,兄弟搬家公司的企业名称具有一定知名度,兄弟平安公司在使用企业名称及经营活动中故意使用与被上诉人相同或相似的企业字号和注册商标,具有攀附他人商誉的故意,甚至于兄弟平安公司在兄弟搬家公司向同城网站投诉及另案诉讼后,仍使用“兄弟搬家”字样作为其链接标题,反复侵犯兄弟搬家公司合法权益,可以看出兄弟平安公司攀附他人商誉的主观恶意明显,并且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因此人民法院可以判决侵权企业变更企业名称。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